工業氣體按理化性質可分為壓縮氣體(如氧氣、氮氣)、液化氣體(如丙烷、液氨)、溶解氣體(如乙炔),按危險特性可分為易燃氣體(乙炔、氫氣)、助燃氣體(氧氣、氯氣)、有毒氣體(氨氣、硫化氫)、惰性氣體(氬氣、氦氣)等。需根據氣體性質確定運輸類別(如 “危險品第 2 類”),并針對性制定運輸方案。
- 容器資質:必須使用經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督部門檢驗合格的鋼瓶或儲罐,且在檢驗有效期內(鋼瓶一般每 3-5 年檢驗一次,腐蝕性氣體鋼瓶每 2 年檢驗一次)。
- 外觀檢查:瓶體無裂紋、變形、嚴重銹蝕;瓶閥、減壓閥、壓力表等附件完好,無泄漏;瓶帽、防震圈齊全(防震圈可減少運輸中碰撞損傷)。
- 充裝規范:禁止超量充裝(尤其是液化氣體,超裝可能因溫度升高導致瓶內壓力驟增引發爆炸);溶解乙炔瓶需檢查丙酮液位,確保乙炔充分溶解。
- 車輛要求:
- 使用符合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》的專用危險品運輸車輛(如帶防爆裝置、防火星罩、應急切斷閥的貨車),車輛需懸掛危險品標志(如易燃氣體用 “火焰” 標志,有毒氣體用 “骷髏頭” 標志),并配備滅火器、防毒面具、泄漏應急處理工具(如堵漏塞)。
- 車輛需定期年檢,車廂內嚴禁有明火、電火花源,橡膠襯墊等需防靜電。
- 人員資質:
- 駕駛員需持有 “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”,熟悉所運氣體的危險特性及應急處理流程;押運員需全程陪同,具備危險品押運資質,負責監督運輸過程安全。